一、招收博士后基本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2. 达到所属学科的博士后入站标准。
二、招收名额及要求
1. 合作导师:孙正
招收计划:1-2人
研究方向:口腔癌前病变诊断和治疗
应聘条件:与导师研究方向一致,达到首都医科大学博士后入站标准。
2. 合作导师:王松灵
招收计划:1人
研究方向:口腔医学
应聘条件:与导师研究方向一致,达到首都医科大学博士后入站标准。
3. 合作导师:白玉兴
招收计划:1人
研究方向:牙颌畸形诊断与治疗技术的研究
应聘条件:与导师研究方向一致,达到首都医科大学博士后入站标准。
4. 合作导师:李钧
招收计划:1人
研究方向:牙种植学、涎腺疾病
应聘条件:与导师研究方向一致,达到首都医科大学博士后入站标准。
三、招收程序
1.报名:
简历投递至:bjkq2013zhaopin@126.com
联系电话:010-57099025
2.资格审查: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博士后进站要求,准备进站材料。将纸质材料交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人事处。
3.面试与体检:
根据申请人员情况和学科发展需要,申请人员向合作导师提出个人进站申请,经合作导师初步审查后,参加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每年的公开招聘考核,考核主要包括申请人员临床以及科研能力。
4.审批:
通过公开招聘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博士后进站考核。
5.签署协议:
进展考核通过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站手续,与首都医科大学以及我院签订进站协议。
四、说明
1.福利待遇:
(一)住房:按1200元/月发放住房补助,自行租房。本项支出由本院负担。
(二)工资待遇:
(1)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保留聘用合同的博士后人员,由人事处按照本院中级技术职务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6级);享受本院研究所职工相应的月奖金、技术职务补助、伙食补助、洗澡补助。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可以参照本院职工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有缺勤、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与本院职工同样处理。工资待遇如有变更,按上级规定和本院职工标准执行。
(2)未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博士后人员,由人事处按照本院中级技术职务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6级),享受本院研究所职工相应的月奖金、伙食补助、洗澡补助,其他待遇无。
(三)家属及子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本人流动,按有关规定办理暂住手续。
(四)两地分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探亲假。
(五)凡进入我院博士后流动分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均享有社会保险。(不含住房公积金)